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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用户规章制度
2023-04-24 15:23   审核人:

为了加强长春大学校园网的管理,保证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特制定如下用户守则,每个用户必须认真阅读,自觉遵守。

1.长春大学校园网的软、硬件资源仅允许用于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本专业技术有关的活动,凡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数据传输、电子邮件通讯、新闻发布或在电子公告牌(BBS)上发布信息,其内容必须属于上述性质和范围,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商业活动。

2.连入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自己向网络所提供的信息负有政治和法律责任。用户在其网上活动中应该遵守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不得使用校园网从事危害政治稳定、损害民族团结、破坏公共秩序、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窃取或泄露他人秘密、赌博以及有伤风化的活动,也不得通过校园网查阅、复制或在网上发布、传播含有上述内容的信息。不得通过使用校园网制造或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在网上发布、传播依附有计算机病毒的信息。不得通过校园网传播破坏网络和连网计算机的方法不得使用信息炸弹,不得致他人网络系统或连网计算机系统发生阻塞、溢出、处理机忙、资源异常消耗、死锁、瘫痪等运行异常。

3.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行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4.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和E-mail信箱,只授于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5.严禁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大量消耗资源且无意义的操作、或其他如游戏、赌博等操作,以避免浪费信道和其资源,感染病毒。



信息化建设服务中心

201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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