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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2025-03-19 16:14  

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甲方: 信息系统使用单位

地址: 长春市卫星路6543

乙方: xxx公司

地址:

鉴于甲乙双方拟就  项目进行合作,在此过程中,乙方将不可避免地获悉甲方相关专有信息,为便于双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长春大学相关规章制度,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该项目实施及后续过程中有关信息安全与保密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

本协议所涉及的保密内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乙方取得、间接取得、了解、掌握和获取的所有与甲方有关的文档资料和数据信息等,一切权力归甲方所有。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网络拓扑结构、网络配置、设备部署结构及参数、数据库文件、系统数据及源代码、项目方案及合同、技术文档、系统设计文档、管理手册、各类设备及系统的运维账号及密码,知识产权信息及产品专利等。

二、保密义务

乙方承诺承担以下信息安全与保密义务

(一)乙方保证从甲方获取的信息仅用于与本项目合作有关的用途和目的。不得利用以上信息、资料从事乙方在甲方服务职能以外的活动。

(二)乙方保证对甲方提供的信息予以妥善保存,提供严格的保密措施对所有来自甲方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包括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三)乙方向其内部提供甲方信息的范围应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乙方须向其掌握甲方信息的内部人员提示其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本协议条款的约束。

(四)若乙方人员出现岗位调动或离职的情形,乙方有义务立即通知和终止其与甲方有关的信息访问权限,收回其所持有的甲方信息资料和介质,并确保该人员在离职后继续履行好保密义务。

(五)不得将载有以上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纸质载体、电子载体、视听资料等,带出工作场合,并竭尽所能保证以上信息安全。

(六)乙方在甲方服务终止时,乙方应将得到的任何信息立即返还给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允许保留任何形式的信息原件、复制件和备份资料。

(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学校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或者允许、协助第三方接触、使用以上信息。

(八)乙方如发现甲方信息被泄露,或者因乙方过错泄露了甲方信息,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乙方必须保证其信息系统(网站)不存在安全漏洞,如果因信息系统(网站)本身代码的安全漏洞遭受病毒、木马、黑客攻击,导致严重后果,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三 、保密期限:

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以及服务结束后,均应遵守本保密协议的约定。

四、违约和赔偿

(一)乙方应做好内部人员保密管理工作。因乙方在职或离职人员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应承担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和对甲方造成的经济、名誉损失。

(三)乙方如有违反上述协议,甲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业务部门、乙方、学校信息化建设服务中心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项目负责人: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附件【信息安全保密协议.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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